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物业管理服务(CQS25C024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2414 采购执行编号:ZC-GZ-26000047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560,504.00元
最高限价:34,560,504.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 34,560,504.00元 | 1 | 项 | (一)服务范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萱花院区、兴龙湖院区、大安院区、医疗美容中心、兴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套房及老教学部。(二)服务要求:对采购人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室内、室外)、运送及特殊科室勤杂服务(含后勤物资配送服务、电梯驾驶及科室物资配送)、工程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含水电维修安装、医用气体供给、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等)、园林绿化养护、医疗垃圾收集转运、协助采购人进行智能卫生间改造,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日常开展,确保院区正常的治疗、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秩序,为广大病患及医护人员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规范、有序的治疗、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值班值守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不得擅离职守,特殊岗位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三)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且应符合国家医疗卫生改革的政策方向。按照重庆市“美丽医院”建设、垃圾分类、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卫生城市建设、以及三级甲等等医院建设要求开展相应工作,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医院管理制度、规定等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60%。
①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②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③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承接,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月30日 至 2026年2月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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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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