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义市乌沙镇中学教学综合楼、食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兴义市乌沙镇中学教学综合楼、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市发改字[2025]65号),项目编码:2312-522301-04-01-581630批文名称、文号、项目编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义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600万元,剩余954万元为继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岀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义市乌沙镇乌沙村;
2.2建设规模:新建教学综合楼3601.37平方米,学生食堂1200.16平方米及附属工程、设备购置。
2.3项目总投资:1554万元;
2.4合同估算价:1554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提示: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勾选无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示:应合理设置资质等级,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质等级要求: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提示:应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或降低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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