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回购项目税务尽职调查服务询价公告(变更)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回购项目税务尽职调查服务
询比变更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SH/JSGS-2026013001号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电力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江苏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2.2采购范围
| 序号 | 采购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 | 最高 投标 限价 (万 元) | 信息服 务费 (元) |
| 1 | P-XJ-26-00407349 | 江苏和盛新能源有 限公司股权回购项 目税务尽职调查服 务 | 对本项工作开展税 务尽职调查,按照公 司分别出具税务尽 职调查报告。 | 进场后20天出具税 务尽调报告初稿。 | / | 一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 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 应答人专项资格要求 | (6)应答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或国电投江苏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应答人应为具有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并属于集团公司税务服务专 业机构库合格供应商名录(2025-2027年)。 (2)应答人应具有近三年(从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 个税务审计服务业绩,应答人须在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服务范围、签字及盖章页等)的 扫描件。 (3)应答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注册 税务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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