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省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点位论证及站房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G-H26004-SHDL
2.项目名称:濉溪县省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点位论证及站房重建项目
3.预算金额:1835000.00元
4.最高限价:1835000.00元
5.采购需求:对濉溪县环保局站点和濉溪县城关中心学校第四小学站点站房、设备进行更新采购及点位论证。针对PM2.5、PM10等监测设备,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完成颗粒物及气态污染物等集中比对验收,再放置监测站点并行合格后投入使用。在设备验收及联网测试等期间,若站点设备出现故障,由中标单位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备机,保证监测站点正常运行。
6.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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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