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15号-XYZB-CG2026-02006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十八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元):637712
最高限价(元):6089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63771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工作台、碗柜、消毒柜、全自动蒸饭车、排烟系统等(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完成调试及安装,并保证验收合格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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