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5(菜树甸-市界)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机电设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35(菜树甸-市界)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电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道路东起菜树甸南侧现况宝碾路,西至市界与河北白四路相接,道路长 4.01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设置隧道 (主洞+平行通道)1 座,北京段 1163 米;新建桥梁 3 座,均为大桥,桥梁全长 1463 米; 同步建设隧道管理所及交通、绿化、环保等工程。主要工作内容:隧道机电工程(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等)、主线监控系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2 工程地点:北京市。
2.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主要为机电设备设备供货及服务,共1个合同包(详情见附表JTGC-2025-047-001合同包设备需求一览表),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总日历天数为:2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工、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设计图纸等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一次进场验收合格率100%。投标单位应自报质量处罚承诺,若设备达不到质量要求,最低按该批次结算价的3%扣罚(具体百分比由投标单位自报)。免费质量保证期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未作出承诺或者不能满足要求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5特别说明:因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设备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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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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