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路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
1. 招标条件
全路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0747-2660SCCZBB65/01/02/03/04
2.2 招标编号:JW-JY-2601-004
2.3 项目概况
2.3.1 服务地点:01包:北京、哈尔滨、沈阳、太原、呼和浩特、郑州、武汉、西安、济南、上海、广州、成都
02包:南宁、南昌
03包:昆明、兰州、乌鲁木齐
04包:西宁
2.3.2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内容分别为:01包(区域1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02包(区域2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03包(区域3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04包(区域4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2.5 项目说明:
本项目包含4个独立的包件,实行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投标人可以参与4个包件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1个包件的中标资格。
如果某个投标人在参与的多个包件中评标得分均为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将优先考虑评标价格较高的包件,推荐该中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对于该投标人参与其他包件的评标得分也为最高的包件,将不被纳入中标候选名单。其他投标人将根据评标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上述日期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业绩(业绩以合同个数、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及清单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允许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允许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为投标人已被处罚且在处罚期内或被列为黑名单;不允许被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黑名单。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2)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不允许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查询方式:①搜索两个关键词“投标人名称”和“行贿罪”(截图一)②搜索两个关键词“投标人名称”和“骗取合同”(截图二)。
(3)不允许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允许投标人近三年有败诉的且影响履约项目的法律纠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缴纳证明,纳税所属期须为2025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须为银行缴纳增值税付款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如投标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须提供增值税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3)包件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职且能承担本项目的至少30人(含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等)的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件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职且能承担本项目的至少8人(含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等)的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件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职且能承担本项目的至少15人(含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等)的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件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职且能承担本项目的至少3人(含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等)的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不允许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投标人参与铁路产品投标,否则将按合同进行追责。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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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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