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SH07-FW093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维保项目已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分为两个区域。
1)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大楼,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隽路116号,用地面积20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997.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42086.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346平方米。包括科研实验室及辅助设施、 办公会议、大楼配套设施等。
2)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纳米园实验区,位于浦东新区云水路550号,总建筑面积6000平米。
此次招标包括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有运行服务和管理(不含化学品试剂间),以及所有维护保养和运行保障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及维保服务。
投标人需在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全部区域进行综合运行和管理(不含化学品试剂间),以及所有维护保养和运行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运行服务:
1)负责新排风系统(新风系统、排风系统)、空调系统(空调新风、空调盘管、恒温恒湿、干燥机等)、特种设备(电梯、行车、压力容器等)、环保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干式化学过滤器等)、安全设施(气体检测报警、红外及视频监控等系统)、消防设施(消防水供给、消防检测报警等系统)、暖通及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纯水制备及供给系统、气体供给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楼宇、弱电系统等)等系统平台的运行操作及运行管理。
2)负责运维工程管理、协助上海院进行承包商管理、公用工程设备设施(含电气、仪表)维修养护、室内基础装修维护、公用工程设施管理、公用管网、家具维护、新增设备仪器公辅设施安装条件的配合保证、消防中控值守、消防管理、安全环境管理、能源服务、信息网络服务、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工作支持等维保及支持服务。
3)信息网络服务范围见2.1工作范围。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 服务地点:1.研发中心大楼,上海市浦东新区临隽路116号;
2.纳米园实验区,位于浦东新区云水路550号。
2.5项目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实验室维护保运相关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中维护保运业绩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业绩的类型为实验室维护保运;2)业绩中的维护保运服务周期为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维保服务周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3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 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拟派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55人。(提供承诺书)
本次投标拟配备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1名、暖通主管1名、电气主管1名、暖通及供排水主管1名、特种设备主管1名、后勤保障主管1名、消防主管1名、安全员主管1名及信息网络主管1名等主要管理人员。(提供人员名单)
(2)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与实验室通排风、电气、暖通及供排水、公辅、信息等机电设施运行专业管理相匹配的资质证书。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需提供承诺书)。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如下:其中人员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能力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 人员类别 |
技术人员要求说明 |
| 项目经理 |
资质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
| 暖通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质检员证书或设备安装质量员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能力要求:熟悉科研类实验室行业水暖知识,熟悉相应管理内设备和机房的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承诺书) |
| 电气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电气质检员或设备安装施工员或电工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能力要求:熟悉科研类实验室行业电气知识,熟悉相应管理内设备和机房的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承诺书) |
| 暖通及供排水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电工证书或设备安装质量员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能力要求:熟悉科研类实验室知识,熟悉相应管理内设备和机房的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承诺书) |
| 安全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员C本。(提供证书扫描件) 能力要求:具有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能满足招标人安全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
| 特种设备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特种设备管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能力要求:熟悉科研类实验室行业特种设备知识,熟悉相应管理内设备和机房的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承诺书) |
| 后勤保障主管 |
能力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证书扫描件);熟悉科研类实验室行业工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承诺书) |
| 消防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注册消防一级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能力要求:熟悉科研类实验室行业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承诺书) |
| 信息网络人员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相关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能力要求:需具备大型企业的弱电系统、桌面支持服务、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运维能力;(提供承诺书) |
| 安全员 |
能力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证书扫描件);具有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能满足招标人安全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资质要求: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
(3)若中标,需承诺后续班组配备:暖通班组7名,电气班组5名,暖通及供排水班组3名、特种设备班组3名、信息运维班组4名,运行值班班组12名,消防系统班组9名,后勤保障班组4名,安全组5名,项目经理1名,助理1名,设备管理1名。班组成员需能满足上海院正常运行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执行特殊作业的人员需持有相应的作业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证: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证、高处作业证、受限空间作业证、高低压电工证、焊工证等。(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暖通主管、电气主管、暖通及供排水主管、特种设备主管、安全主管、消防主管及后勤保障主管、信息主管及安全员的劳动合同主要页或者社会保险证明(必须为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分公司人员)。
3.6其他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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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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