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601-FW154-CPMC4292-B110469T1220265-2721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6年储罐及压力容器人工清淤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第八采油厂所属生产区域内储存介质为原油、凝析油、采出水、含油混合物等储罐及压力容器,运行周期较长,储罐内底泥、杂质或油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为了保证站点正常运行、延长储罐及压力容器设备使用寿命,需要及时进行人工清理。服务内容:施工场地铺垫、安全措施(罐内脚手架搭建等)、蒸汽蒸罐、通风换气、检测、油泥清理、油泥站内转运、擦罐底及罐壁、地坪恢复及场地清理等。 项目估算金额18000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全厂范围内231具100m³以下储罐及压力容器进行人工清淤,包括含油含水储罐、三项分离器、缓冲罐、卸油箱等各类储罐、压力容器,进行人工油泥清理。本项目工作量为甲方预估,不代表明确承诺,具体工作量以甲方实际安排及最终验收结算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第八采油厂范围内231具100m³以下储罐及压力容器进行人工清淤,包括含油含水储罐、三项分离器、缓冲罐、卸油箱等各类储罐、压力容器,进行人工油泥清理。本项目共1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2.5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和榆林市定边县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储罐人工清淤类似项目业绩。
人员要求: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操作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职工。所有人员年龄要求 18 周岁以上。
项目负责人:1 人,从事该项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至少 1 年;
技术负责人:1 人;从事该项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至少 1 年;
专职安全员:1 人,需持有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操作人员:至少 2 人,1 人需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1 人需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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