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编制项目,针对现有治理设施存在问题,结合国家政策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拟实施系统性升级。项目采用先进治理工艺,编制内容涵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包含技术方案论证、设备选型、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等。
1.2结算付款方式: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后,投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100%。
1.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1.4工期:3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5实施地点: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4财务要求:需要投标企业提供经审计的近2年内(2024年1月1日以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资料;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供应商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本要求为响应项条款,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28日起至2026年2月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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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