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5】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二环高架桥、中环路神仙树高架桥、成温高架桥、三环路羊犀立交桥、蜀西路跨土龙路桥、老南门高架桥、凤凰山高架桥等14处点位;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声屏障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桥梁病害处治,具体规模如下:(一)声屏障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拟建设声屏障约5556米,其中新建声屏障约4486米,更换既有声屏障1070米,高度均为3.5米;同时实施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包括花箱拆除移栽、新建防撞护栏等。(二)桥梁病害处治本项目桥梁病害处治涉及4个点位,包括二环路交大立交桥、老南门大桥、清水河大桥南引桥以及三环路羊犀立交右转出城匝道挡墙段。估算建安投资约2200万元。
2.3招标范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须在2026年4月1日前完工)31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的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道路交通噪声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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