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C2026-0003 项目名称:通州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1.000000万元(采购包1:178.000000万元;采购包2:33.000000万元;采购包3: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1:178万元,包2:33万元,包3:1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各采购包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3号),在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各类监测监管成果,通过实地调查、核查抽查等,协同推进年度变更调查(包括日常变更调查和年底集中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包括变化监测和样地调查),查清全区国土利用现状及植被覆盖类型等资源属性的变化情况,汇总形成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年度现状数据,动态更新国土调查及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调查范围:南通市通州区、南通高新区(金新街道),不包含通州湾示范区和苏锡通园区,调查面积约1146平方公里。(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节点按采购合同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 3.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包1和包3的供应商提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包2的供应商提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6.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注 :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授权书(包1如有提供); 12.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1和包3的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 2.包2的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02-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室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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