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研究院(质量检验中心)分析实验设备及辅助设备维修维保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是对研究院(质量检验中心)2216项分析实验设备及实验室辅助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故障排除及日常维护保养及修理。
2.2服务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对研究院(质量检验中心)2216项分析实验设备及实验室辅助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故障排除及日常维护保养及修理。
对研究院(质量检验中心)2216项分析实验设备及辅助、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故障排除及日常维护保养及修理。保证乌石化公司研究院(质量检验中心)的分析实验设备及辅助设备在运行中能够完好使用。
2.4项目估算金额(万元):190万元(不含税)
2.5最高投标限价:设各子项单价整体下浮率≥10%(不含增值税)。各子项单价详见附件1:《2026年研究院(质量检验中心)分析实验设备及辅助设备维修维保报价表》。其中,附表1为实验设备报价表,附表2为十六烷值,辛烷值机报价表,附表3为原油实沸装置报价表,附表4为辅助设备报价表。以上价格包含技术文件中载明的所有工作内容,其中健康安全环境施工保护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取。。
2.5服务区域:乌石化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扫描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配备维修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2人应具备实验设备维修维护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工作简历),并且与投标单位有12个月以上工作合同(自2024年起至投标截止日连续12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2025年)有2份及以上实验室维护维修业绩合同(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关键信息页并提供合同相对应的可验真发票)。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7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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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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