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西部分公司2026年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西部分公司2026年环保管家服务 已由由 项目单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为招标人提供全流程、定制化的环保技术支持和管理方案。其核心是帮助招标人实现环境合规、降低环境风险、提升环保效率,同时推动可持续发展。
2.2 服务范围及内容:
(1)诊断、审核、调查、评价、检测、验收服务:包括生态调查监测、环保诊断(企业环保基础调查)、环境专项调查、竣工环保验收调查(中标人无偿提供服务)、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
(2)管理服务:包括排污许可证规范化管理、碳排放管理。
(3)报告编制、体系建设及分析咨询服务:包括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分析、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重要湿地生态敏感期生态监测方案编制;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及周边区域。
2.4.本项目估算金额:162.33万元,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项目验收意见书三项证明材料)。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业绩:环保管家服务或环境保护诊断检查指导服务或环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技术服务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或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或环境影响后评价等类似技术服务项目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须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净资产不得为负值。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应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
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
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⑤自2023年1月1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 人员要求:
5.1拟派专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数量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或油气田开发相关工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或油气田开发相关工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各1名,且不得相互兼任。
5.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团队人员(不含专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数量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或油气田开发相关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或油气田开发相关工科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拟投入本项目其他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至少3名。
5.3本项目团队人员自2022年1月1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数量要求:
5.3.1拟派专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数量要求:
(1)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累计不少于12本;
(2)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少于10本。
5.3.2拟派专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数量要求:
(1)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累计不少于12本;
(2)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少于10本。
5.3.3拟投入本项目其他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数量要求:
(1)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累计不少于5本;
(2)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少于3本。
5.4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5.4.1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学历、学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截图;
(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查询截图;
(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4.2职称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职称证书复印件;
5.4.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证书验证)查询截图;
(查询网址:https://zs.cpta.com.cn/certMng/loginPage.jsp?src=2)
5.4.4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截图。
(查询网址:http://114.251.10.92:8080/XYPT/)
5.5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合格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出具并加盖社会保险业务专用章的缴费证明材料;
6.服务承诺:
6.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能够独立处理完成与本服务相关政府和地方单位的关系协调工作,并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6.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替换,如做出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
6.3项目团队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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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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