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5-26J6-FG0050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塞尔维亚风电项目部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机具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 年 2 月3日(星期五)北京时间11: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台) |
备注 |
1 |
手扶式振动碾 |
工作重量0.8吨,配置国内或国外知名品牌发动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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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燃式平板夯 |
宽0.6米,操作重量100公斤级 |
4 |
用于项目电缆沟回填施工,夯实深度不低于50cm |
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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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价格为国内港口交货价,含 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装车费、保
险、资金占用费等各项费用。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位于塞尔维亚潘切沃(Pancevo)市,距首都贝尔格莱德东部60公里,距离潘切沃市中心24公里,距离多洛沃Dolovo镇4.3公里。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项目营地临建、48 台风机基础施工、场内及升压站进场道路建设、13回35kV集电线路土建与安装工程。
1.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公司向塞尔维亚风电项目所需压实设备。
三、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有效期60天,报价有效期不响应我方要求视为无效报价。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各响应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天津港/上海港。
4.技术、质量要求:
报价人应依据以下的主要技术参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如无符合以下技术参数的产品,也可提供与以下技术参数相近的产品,以供询价方参考选择。
4.1配置参数:
4.1.1手扶式振动碾:工作重量0.8吨,发动机、液压泵、液压马达配置国内、外知名品牌,具备双振幅调节功能,激振力不小于25kN,爬坡能力不小于15度,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4.1.2内燃式平板夯:宽度0.6m,操作重量100kg级,夯实深度不低于50cm,底板材质为耐磨锰钢,厚度≥8mm,油箱容量满足连续4小时以上作业需求,作业频率稳定,无明显波动,爬坡能力不小于15度,防护等级IP54。
4.2质量要求
4.2.1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设备整机使用说明书、设备整机零件图册(需包括所有部分)、设备电气原理图、设备液压原理图。
4.2.2卖方应在向买方的操作人员、安装维护人员提供有关设备理论、设备维护
以及操作运行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卖方应在培训前提供必需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大纲、计划;卖方应选派熟悉所供应的设备各种性能且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并应根据具体设备和买方说明的受训人的履历,提供相应的、完整而准确的指导。
4.2.3报价人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询价人要求(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4报价人提供给询价人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5.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港口 14 个月,或货到工地现场满 12 个月(以先到的时间为准)。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6.售后服务及其它优惠条件:
请供应商明确具体售后服务措施,以及质保范围。
7.付款方式:
先期付款:收到国内港口验收单证,同时完成报关手续,卖方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一票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货款。
中期支付:货物到达工地验收后或天津港验收满3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支付合同总金额 40%。
质保金:合同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后银行
转账支付。
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港口 14 个月,或货到工地现场满 12 个月(以先到的
时间为准)。
卖方如果对上述付款方式有异议,请备注其公司要求。
7.其他要求
(1)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
8.验收
(1)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2)买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电气图、质保范围及质保期明细,需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3)如双方对于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
四、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含生产厂家业绩),提供2023年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
5.竞价响应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行为: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5 |
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采购人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
上表中所列入1~5项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要求响应人提供查询截图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价项目竞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竞价)。
- 为确保本次采购产品质量可靠、来源清晰,各报价人投标产品应具备可公开验证的生产厂家或品牌(如:可通过国内主流电商平台或相关网站追溯到生产厂家或品牌)。
- 评审过程中,若报价人投标产品单价低于所有参与评审的投标平均价50%以上,或经评审认为存在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小组有权要求相关报价人在合理期限内说明其价格合理性、产品可靠性,报价人未能按时提供或无法合理证明的,评审小组有权否决其投标。产品来源核实与异常低价审查的过程及结论均将记入评审报告。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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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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