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东萌公司浙南科技城项目
种植土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函
采购编号:FA00000512488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浙南科技城项目永强大道所需种植土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意向供应商积极参与,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2月3日14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 项目 |
项目 地址 |
备注 |
| 1 |
种植土 |
/ |
M3 |
12308 |
2026年2月-2026年3月 |
温州浙南科技城项目 |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种植土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
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暂定交货期:2026年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
4、供应质量要求范围:确保全部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提交时间:第一阶段:在签订合同前,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第二阶段:办理中期结算时,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8、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2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0日至当月10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进行发票入账,入账完成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45天内支付70%款项、90天内支付 2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不扣除供应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关质量责任。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金融票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金融票据支付,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0、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
三、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
1. 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的物资为种植土,技术要求符合业主要求。
2.检验与验收
验收标准:由买方验收物资数量,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最终验收数量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3.质量保证
3.1、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
要求。
3.2、材料要求:目视无明显缺陷,质量缺陷、包装缺陷及其他颜色等基本条件与验收标准一致,国家或行业标准允许偏差视为满足要求。
四、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温州浙南科技城综合开发项目的需求。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公司
监督电话:029-88325201-3603
采购项目:温州浙南科技城综合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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