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KJ-2026-HW004
项目名称:吉林总队长春支队长春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农副产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最高限价:本次招标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00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周边范围内大型生活超市商品的当日价格。如在采购人抽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周边范围内大型生活超市商品的当日价格三次以上(含三次),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采购需求:食堂米面粮油、肉类、蔬菜、水果、干调等主副食品供应,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4.供货地点:华光街站、应化新路站、超群南街站、成达街站、空港站、湖畔街小型站、创举街小型站、超强街小型站、兴康路站、超强西街站、光谷大街小型站及大队,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货物在途的一切风险及运输、卸货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3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3.4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检疫检测: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检疫、环境标准,提供配送副食品的食品检测报告,禽肉类提供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检疫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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