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3809990093668678 | 在线粒度分析仪\-50-300℃ 1μm 隔爆型 吹扫系统 | 1.0 | 套 | 2025-12-01 | 大连院有限公司物装工厂/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4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其他要求:标准型号探头长度200mm,直径28mm。采用不锈钢材质。
4.9其他要求:镜头外层窗口须采用蓝宝石材质,可在高温、高压、恶劣工况条件下耐冲蚀磨损、抗反射、防泄漏。
4.10其他要求:工作温度:-20℃~450℃;工作压力:22MPa
4.11其他要求:粒径测量范围:12μm~3.5mm
4.12其他要求:防爆等级:II 2/3 GD PZCIS IIC T4 Gb/Gc
4.13其他要求:探头工作温度标准值/最大值:360℃/450℃;探头工作压力标准值/最大值:180bar/220bar
4.14其他要求:探头须具有镜头吹扫功能,吹扫最小压力7mbar,吹扫最大过载压力22mbar,持续吹扫时间25秒。
4.15其他要求:"高速相机安装在阳极氧化铝外壳中。 相机分辨率高;相机fps 67。"
4.16其他要求:具备气泡测量分析软件及颗粒大小分布图像分析模块。
4.17其他要求:气泡测量分析软件可实现在本地PC上显示实时视频、记录和显示存档视频数据、远程调整摄像机焦距(RF)和进行摄像机设置等功能;配置许可证并在工作站硬件上安装和测试。
4.18其他要求:颗粒大小分布图像分析模块,可实现确定颗粒/气泡的尺寸、数量、加工范围前颗粒/气泡的不同形态量等;结果根据用户要求,可视化为颗粒分布(密度或累积),结果量包含平均值、中位数(d50)、 d10、d90、球形度和其他形状因子等;配置许可证并在工作站硬件上安装和测试。
4.19其他要求:粒度仪须对于粒径范围12μm~3.5mm气泡在黑色液体中做过粒径和流动、聚并相关的在线测量实验,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包含对应的实验图像、图片和后处理效果在内的厂商盖章的实测报告,及获得用户方的相关技术认可。
4.20其他要求:"粒度仪应能够提供较高的粒度测量精度,要求±(5%-10%)以内的测量误差。粒度仪的粒径测量范围须覆盖12 μm ~3.5mm典型颗粒(包括催化剂颗粒、反应生成物颗粒等)和气泡大小分布。 粒度仪须可精确测量12 μm ~3.5mm典型颗粒(包括催化剂颗粒、反应生成物颗粒等)和气泡的流动速度。"
4.21其他要求:粒度仪支持至少60 fps 或更高的帧率采集。
4.22其他要求:粒度仪须能够实时处理和分析图像数据,实时输出粒径分布和其他关键参数,如粒径均匀性、气泡数量、形态等。
4.23其他要求:粒度仪须具备光线束式LED光源应能够提供均匀的照明,光源强度可达200流明,确保在整个视场内,不同的颗粒和气泡能够被均匀照亮且不出现光斑或阴影。
4.24其他要求:"图像增强与边缘检测: 粒度仪须具备高效的图像处理算法,如边缘检测、图像去噪、图像增强等功能。粒度仪应提供视频管理软件(VMS)和粒子分析模块(PSD),并针对用户提供的采集图片进行图像处理算法的单独优化。"
4.25其他要求:"气泡分割: 粒度仪须能够精确分割气泡,尤其是在复杂气泡(如形状不规则或重叠颗粒)的情况下,系统提供观测气泡的精确尺寸、形态、数量及其他物理特征。"
4.26其他要求:"远程监控与云端分析: 考虑到设备的远程操作需求,粒度仪应支持远程监控和云端数据分析,使操作员能够通过互联网远程查看数据,并获得实时分析报告。"
允许代理商参加。
5.1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请于 2026-01-27 09:13至 2026-01-30 09:12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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