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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胥江创新港项目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胥江创新港项目(项目名称)胥江创新港项目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胥江创新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政审经发备〔2025〕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裕泽枫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裕泽枫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胥江创新港项目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木渎镇七子路北侧,金枫南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9275.92平方米(约58.9亩),工业用地容积率≥2.0,40%≤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80米,5%≤绿地率≤10%;计划新建研发办公楼、生产厂房,同时考虑相应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4万平方米(计划建设1栋研发办公楼约3.2万平米、1栋配套综合楼、2栋生产厂房等)(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S3205010304000120001001

胥江创新港项目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胥江创新港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520

45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及有关的专题研究等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写施工技术规范、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相关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四)招标范围: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人防专项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绿色建筑咨询、海绵城市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及交通导视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包括二次深化设计等)。不包含前期可研、环评、交评、水土保持,地质勘察、变配电专项设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4、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贰仟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7、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8、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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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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