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木业产业园软基处理及厂平一期工程
软基处理材料招标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普新区木业产业园软基处理及厂平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软基处理材料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金普新区木业产业园软基处理及厂平一期工程
本工程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三十里堡镇临港工业区,三十里河与五十里河之间,占地,占地面积4.38平方公里。滨海公路两侧。西邻普兰店湾。工程区域地貌属海漫滩,地势较低,主要由滨海滩涂、滨海养殖圈和盐田组成。
根据设计总平面布置方案:滨海地区场地整理约300万平方米,地基处理区域总面积为155万m2,地基处理方式:真空联合堆载预压+强夯、强夯处理、碾压地基处理。
其中:真空联合堆载处理区,分为三个施工区域A1区、A2区、A3区,处理面积为124万m2;强夯处理区,分为Q1区、Q2区、Q3区,处理面积约20万m2;回填碾压处理区,处理面积约为10万m2。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三十里堡镇临港工业区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材料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荆笆 |
500*800mm |
㎡ |
894942 |
|
| 1 |
塑料板 |
100mm |
㎡ |
333201 |
|
| 1 |
密封膜 |
0.12mm |
㎡ |
796264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等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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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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