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
陆上集控中心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陆上集控中心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需求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海南申能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电能易招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1200MW,共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分两期建设。
项目一期已全容量并网发电,本次开展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陆上集控中心工程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陆上集控中心土建及设备安装(含部分设备及其他构件采购)工程,主要包括:陆上集控中心本期扩建部分的土建施工、部分电气设备采购、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站内电缆沟土建施工、临时工程、施工手续办理及施工协调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陆上集控中心土建施工
550kVGIS楼、35kV配电装置楼、35kVSVG楼、构支架、事故油池、电缆沟等建筑的基础处理、基础施工、装饰及室内装修,室内及室外的电气、给排
水、消防、通风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防雷接地装置、与一期站内电缆沟的对接。
2.陆上集控站500kV电气一次设备等设备安装及联调;电气二次全套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试验;配合涉网试验、检测、联调;35kV电力电缆、电线、防雷及附属设施系统等安装、调试;
3.所有临建、临水、临电、临时通信设施及施工临时用地等施工、协调;
4.配合招标人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工程和创优达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系统”、降温喷雾、场地硬化措施、绿色施工措施等内容;
5.投标人须制订并实施带电运行下作业的隔离和防护措施,保证工程现场施工安全。
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3项目进度
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26年4月开工建设,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采购、施工作业,具备并网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
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提供承诺函;
(二)其他要求
7.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一级、承试类一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5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施工总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完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9.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需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以提交的人员简历为准);并作为项目经理从事过不少于一个22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施工总包相关管理工作(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完工验收证明、本项目拟派人员关联性文件等);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安全总监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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