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466001),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陵川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陵发科字﹝2025﹞184号文批准,初步设计已由陵川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陵发科字﹝2025﹞30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县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近期处理规模6000立方米/天,远期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天。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附属建筑物、配套设施及进出厂管网建设与设备安装等;污水处理建构筑物主要为预处理车间、事故调节池、AA0 生物池 、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等,污泥处理建构筑物主要为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附属建筑物主要为生产管理用房、加氯加药间及变配电间、鼓风机房、热泵间及配电间门卫等,管网建设主要为城南泵站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压力管道约1.7千米(DN400)、给水管道约0.9千米(DN100),及污水厂外排管道约1.65千米(DN500),雨水外排管道1650米(DN60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交货期:54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达到合格要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电力施工,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额:8981.98万元
2.4 建设地点:陵川县崇文镇南川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山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入晋信息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第二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为本次招标货物提供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协助验收和售后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第三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山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入晋信息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3日2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8日20时00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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