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全厂紧固件框架买卖合同
项目编号:26-P-F-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全厂紧固件框架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4-2026年全厂生产各装置螺栓代储代销框架买卖合同(23-P-F-034)将于2026年2月28日到期。为了保证日常维护检修的紧固件能够及时供货、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流程,拟按公开招标方式产生新的全厂紧固件的框架供应商。
2.2招标范围:广西石化全厂紧固件的框架买卖合同,包含日常检维修、技改、零购更新、投资项目等的紧固件的供货。物资品种:六角头螺栓、双头螺柱、全螺纹螺柱、六角螺母、螺栓螺母组合件、螺柱螺母组合件。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广西石化物资库房。
2.5交货期:日常采购框架订单下达后20-30天到货、大规模采购框架订单下达后30-90天到货,运费由卖方承担;紧急采购根据买方要求于3-20天内到货,运费由买方承担。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3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云梦泽系统)的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要求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云梦泽系统)如下品名的产品状态为正常:A54010101六角头螺栓、A54020101双头螺柱、A54020201全螺纹螺柱、A54030101六角螺母、A54060101螺栓螺母组合件、A54060401螺柱螺母组合件。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云梦泽系统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4.3投标人必须具有如下必要的制造设备(装备):
投标人应具有:150 吨及以上压力机、车床、滚丝机、攻丝机;
同时必须具有:直读式或全定量光谱分析仪、拉伸试验机、低温冲击试验机、硬度计、金相检验检测设备。
以上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被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及铭牌的清晰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自制铭牌及(设备发票或转资证明)。
3.4.4投标人所供产品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各专业公司及所属单位通报采购物资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且未复查合格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3.5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有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或框架单笔订单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规格螺栓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订单明细表,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提供合同或框架订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皮、总金额、供货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同时须提供与合同或框架订单对应的全部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如无法证明金额或合同及订单信息不明确的视为无效业绩。
3.6投标人的框架报价清单中所有物资单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框架控制价清单所有物资同比例下浮,且为0.1%的整数倍,投标报价未按照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或者超过该控制价的本次投标都将被否决。
3.7在公开招标评标环节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对于确定为需要到供应商现场复核投标要求中的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将组织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录为投标人的失信行为,记录相应的失信分并在*予以公布。投标人须提供同意本项条款的承诺书。
3.8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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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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