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毕节市玉龙水库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毕节市玉龙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5〕17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55.14%、省级资金15.76%、法人自有资金9.41%、融资贷款19.69%,招标人为贵州水投玉龙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西部毕节地区威宁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贵州省毕节市玉龙水库正常蓄水位1889米,设计洪水位1889.31米,校核洪水位1890.92米。水库总库容1.1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78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1.2万千瓦。拦河坝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32米,输水线路总长39.28公里。工程总工期50个月。
2.3 项目总投资(元):3828730000.00
2.4 服务期限(天):180
2.5 招标范围:贵州省毕节市玉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应专题研究,科研试验; 部分招标设计;(具体以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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