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WH-2025-17110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2025年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0SX
预算金额(元):2780000
最高限价(元):1162000,790000,496000,99000,23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A包:高频电刀和氩气系统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6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频电刀和氩气系统等
备注:/
标项名称: B包: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备注:/
标项名称: C包: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
备注:/
标项名称: D包:光学内窥镜摄像系统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光学内窥镜摄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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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E包:纯水机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3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纯水机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附件;标项2:详见附件;标项3:详见附件;标项4:详见附件;标项5:详见附件。
本项目(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标项2: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标项3: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标项4: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标项5: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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