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茅台厂区锅炉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仁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8-520382-04-02-50581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 遵义市 仁怀市 茅台镇(规划区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 2.2.1 项目总投资:7495万元。 2.2.2小河水处理站房土建及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2594.50㎡,其中已建建筑面积1128㎡,改建水池面积为338㎡,扩建建筑面积1128.5㎡。 2.2.3.中华水处理站房土建及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344.4㎡。
2.3 合同估算价(元):17661109.53
2.4 计划工期(天):90
2.5 招标范围:茅台厂区锅炉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人认可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及招标人要求等所有施工内容。
2.6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施工资质:
旧版/施工/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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