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第TJ-1标段
防撞设施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第TJ-1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撞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第TJ-1标段(项目名称)起于姜山北枢纽至鄞州南互通终点,主线起讫桩号:ZK0+996.278~ZK6+339(YK1+020~YK6+335),路线长 5.343 公里。其中K1+819-K5+931段落右幅在既有高速上新建抬升高架进行拓宽,为保证既有高速正常通行,建设2(行车道)+1(应急车道)保通路及姜山北临时收费站。
工程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六车道标准高速公路设计,整体式路基宽度40.5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防撞设施材料,采购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发货前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防腐处理、包装、装车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服务等。
计划交货时间:预计供货周期30天(自采购方发出书面备货通知)。
交货地点范围: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第TJ-1标段项目沿线,或项目部指定的现场料场、仓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须具备A级移动钢护栏的实车碰撞实验合格报告(须提供报告彩色影印件以及出具报告单位的实验服务发票),且基本尺寸和重量不低于招标要求。
(3)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截止到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上一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获得不少于3个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且每个业绩的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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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