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A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价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制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自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北溪头村,止于既有沈海高速闽粤两省交界处,路线全长 132.747 公里(以右线计)。全线改扩建常山(枢纽)、竹港(枢纽)、诏安四都、诏安东、诏安南 5 处互通式立交,新建漳州、林前(枢纽)、花都、南浦、漳浦西、盘陀、火田(枢纽)、云霄、金星 9 处互通式立交。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 公里/小时。其中,北溪头至常山段 83.503 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整体式路基宽度 34.5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 2×17;常山至诏安段 49.244 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 42 米,分离新建单幅路基宽度 20.75 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 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里程桩号为K75+300~K82 +090,路线长度为6.79km;主要施工内容:新建段,桥梁(含互通分离式主线桥)764.5 m/2座,隧道2526.5m/3座,施工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202601004ZB
包件编号:闽漳JZS01包
物资名称:机制砂
数 量:230989 吨(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A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搅拌站。
交货期:2026年3月至项目完工,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订货计划为准。
计量方式:理论计量。结算数量按照拌和站实际搅拌砼数量,乘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理论配合比对应砼标号干机制砂掺量得出的数量。所有损耗均不予计量,已在综合单价中体现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生产经营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资料。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相关资料。
(2)财务能力要求:需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3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在同类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2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至少提供一份对应的发票或证明合同真实性的资料,否则视同无效合同)。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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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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