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二航局(厦门)建设有限公司
民安大道(同翔大道-G324线段)工程项目
级配碎石、水稳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二航局(厦门)建设有限公司民安大道(同翔大道-G324线段)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二航局(厦门)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进度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级配碎石、水稳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及内厝镇;
2.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含改造、新建民安大道及新建舫山东路两部分内容,总长6.16公里。其中:1.民安大道:起于既有同翔大道,终于既有旧国道 324 线,路线全长5.6公里,按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路幅宽40米。其中:改造段为同翔大道-洪溪东路段、后许北路-舫山北二路段,长1.29公里;新建段为洪溪东路-后许北路段、舫山北二路-G324线段,长4.31公里。2.舫山东路:起于本次新建民安大道,终于既有旧国道324线,路线全长0.56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路幅宽40米。沿线新建人行天桥1座,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型步砖。
2.3总工期730个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级配碎石、水稳。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SW-01 |
级配碎石 |
69718吨 |
2026年3月-完工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及内厝镇民安大道(同翔大道-G324线段)工程施工现场。 |
| 6%水泥稳定碎石 |
47327m³ |
|||
| 4%水泥稳定碎石 |
23992m³ |
2.5 交货期:2026年3月至完工。
2.6 交货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及内厝镇民安大道(同翔大道-G324线段)工程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
(1)应符合《JTG/T 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T14685-2022《建设用碎石、卵石》等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2)材料的生产厂家,符合买方业主入围厂家的规定,产品质量也要满足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纳税人身份。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需处于正常生产阶段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单位具备项目部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年来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近年内投标产品在同类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同类物资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与中交二航局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近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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