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广东火电]新能源公司广发江门区域抢修项目光伏区拆除及安装工程Ⅱ标
新能源公司广发江门区域抢修项目光伏区拆除及安装工程Ⅱ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PEC-GC-0131301-01313-2026-003)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汶村镇
一、采购条件
新能源公司广发江门区域抢修项目光伏区拆除及安装工程Ⅱ标(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131301-01313-2026-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新能源公司广发江门区域抢修项目光伏区拆除及安装工程Ⅱ标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负责本标段土建工程:对受损的土建工程按灾后按照重建全系统专项设计方案进行拆除修复重建,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设备支架、设备基础、围栏、旧设备拆除与运输,以及与工程有直接、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等;
(2)负责本标段电气工程:对受损电气设备按灾后按照重建全系统专项设计方案进行拆除修复重建,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接线、桥架、电缆、汇流箱及接线、逆变器及接线、箱变、接地系统(组件间、组件与支架、支架与接地系统、逆变器汇流箱、桥架的接地)、视频监控系统等;
(3)负责光伏组件、支架、支架基础(含桩基础)、设备支架、设备基础、围栏、桥架、电缆、汇流箱、逆变器、箱变、接地系统(组件间、组件与支架、支架与接地系统、逆变器汇流箱桥架的接地)、视频监控系统等受损旧设施、设备的拆除与运输(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4)除光伏组件外,组件至箱变的全部修复工作涉及的设备、材料均属于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支架、汇流箱、电缆等设备材料的采购;损坏的箱变、逆变器、及箱逆变一体机的修复;
(5)乙方负责本标段相关进场道路的拓宽、加固,光伏区周边的复绿、恢复至原始状态等建设工程;
(6)负责箱变试验、调试及验收;
(7)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强化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动态监管,提高科技监管水平,实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时监控,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要求乙方现场开工前免费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8)负责拆卸工程,在拆除组件前,需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核对现场设备材料损坏情况,如有差异需提供相关依据(如:相片),及时通知甲方或监理见证,外观完好组件拆除前需做好标识,并对拆卸物进行归拢、筛选、合理保护,拆卸物功能完好的原则上优先再次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输到废弃物资集中地(台山市汶村镇老巷尾石场)并移交专人;
(9)负责拆除光伏组件中外观完好部分进行EL测试(含运输费),并负责检测场地及堆场、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10)负责经检测可以重复利用的旧光伏组件的包装、保护、运输(投标方自行安排存放位置)、保管等工作;
(11)负责拆除设备、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保管、保养等工作;
(12)负责妥善保管场地内的设备材料(含场内现有设备材料),保证施工期间场内设备材料不被盗窃或损坏,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包括甲方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及二次搬运,并配合甲方进行组件到货检测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搭建检测暗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材料进场,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材料不能进场,甲方有权自行寻找场地,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13)负责由甲方采购的组件,由厂家运输至场内集中堆放点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卸货点,卸车、场内运输、储存保管、开箱验收、抽样送检、交接试验等均属于承包范围,施工现场组件拆除的包装由乙方负责统一处理;
(14)负责一切与本标段工程施工有关进出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施工进场道路、材料保管场地及设备材料转运;2)施工范围池塘养殖户沟通,满足到正常施工条件;3)负责沟通政府部门;
(15)施工阶段,要求光伏阵列投影边界线及场内检修道路必须在可用地范围内。光伏阵列投影边界线不超海域使用范围,如有超出应由乙方办理变更海域使用证,并承担相关罚款及手续费;
(16)本标段的施工用地为已租赁鱼塘,乙方负责与鱼塘租赁方协调相关施工事宜,确保施工过程中及恢复并网发电后半年内不发生纠纷;
(17)负责本标段所有工程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编辑移交工作。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6年2月10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计划2026年3月10日竣工,总工期约为28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甲供范围: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
3.2 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方近五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在近5年有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建筑安装业绩或其他建筑安装专业业绩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6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非中能建广东火电合格供方的投标单位,在报名后,请联系采购人,并按照上述“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质文件给采购人备案,资质文件同时发至1065941825@qq.com。采购人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方可购买标书,参与投标。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10:00至2026年2月3日上午11:00(具体时间要求以**
(采购编号:GPEC-GC-0131301-01313-2026-003)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汶村镇
一、采购条件
新能源公司广发江门区域抢修项目光伏区拆除及安装工程Ⅱ标(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131301-01313-2026-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新能源公司广发江门区域抢修项目光伏区拆除及安装工程Ⅱ标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负责本标段土建工程:对受损的土建工程按灾后按照重建全系统专项设计方案进行拆除修复重建,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设备支架、设备基础、围栏、旧设备拆除与运输,以及与工程有直接、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等;
(2)负责本标段电气工程:对受损电气设备按灾后按照重建全系统专项设计方案进行拆除修复重建,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接线、桥架、电缆、汇流箱及接线、逆变器及接线、箱变、接地系统(组件间、组件与支架、支架与接地系统、逆变器汇流箱、桥架的接地)、视频监控系统等;
(3)负责光伏组件、支架、支架基础(含桩基础)、设备支架、设备基础、围栏、桥架、电缆、汇流箱、逆变器、箱变、接地系统(组件间、组件与支架、支架与接地系统、逆变器汇流箱桥架的接地)、视频监控系统等受损旧设施、设备的拆除与运输(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4)除光伏组件外,组件至箱变的全部修复工作涉及的设备、材料均属于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支架、汇流箱、电缆等设备材料的采购;损坏的箱变、逆变器、及箱逆变一体机的修复;
(5)乙方负责本标段相关进场道路的拓宽、加固,光伏区周边的复绿、恢复至原始状态等建设工程;
(6)负责箱变试验、调试及验收;
(7)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强化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动态监管,提高科技监管水平,实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时监控,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要求乙方现场开工前免费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8)负责拆卸工程,在拆除组件前,需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核对现场设备材料损坏情况,如有差异需提供相关依据(如:相片),及时通知甲方或监理见证,外观完好组件拆除前需做好标识,并对拆卸物进行归拢、筛选、合理保护,拆卸物功能完好的原则上优先再次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输到废弃物资集中地(台山市汶村镇老巷尾石场)并移交专人;
(9)负责拆除光伏组件中外观完好部分进行EL测试(含运输费),并负责检测场地及堆场、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10)负责经检测可以重复利用的旧光伏组件的包装、保护、运输(投标方自行安排存放位置)、保管等工作;
(11)负责拆除设备、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保管、保养等工作;
(12)负责妥善保管场地内的设备材料(含场内现有设备材料),保证施工期间场内设备材料不被盗窃或损坏,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包括甲方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及二次搬运,并配合甲方进行组件到货检测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搭建检测暗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材料进场,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材料不能进场,甲方有权自行寻找场地,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13)负责由甲方采购的组件,由厂家运输至场内集中堆放点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卸货点,卸车、场内运输、储存保管、开箱验收、抽样送检、交接试验等均属于承包范围,施工现场组件拆除的包装由乙方负责统一处理;
(14)负责一切与本标段工程施工有关进出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施工进场道路、材料保管场地及设备材料转运;2)施工范围池塘养殖户沟通,满足到正常施工条件;3)负责沟通政府部门;
(15)施工阶段,要求光伏阵列投影边界线及场内检修道路必须在可用地范围内。光伏阵列投影边界线不超海域使用范围,如有超出应由乙方办理变更海域使用证,并承担相关罚款及手续费;
(16)本标段的施工用地为已租赁鱼塘,乙方负责与鱼塘租赁方协调相关施工事宜,确保施工过程中及恢复并网发电后半年内不发生纠纷;
(17)负责本标段所有工程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编辑移交工作。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6年2月10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计划2026年3月10日竣工,总工期约为28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甲供范围: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
3.2 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方近五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在近5年有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建筑安装业绩或其他建筑安装专业业绩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6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非中能建广东火电合格供方的投标单位,在报名后,请联系采购人,并按照上述“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质文件给采购人备案,资质文件同时发至1065941825@qq.com。采购人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方可购买标书,参与投标。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10:00至2026年2月3日上午11:00(具体时间要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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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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