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6/23-QT-007)
一、招标条件
华电伊宁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主辅机及热网日常检修维护外委服务(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伊宁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伊宁市巴彦岱镇干沟村智慧能源电厂
2.2项目规模:1×12MW+1×35MW。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2.4招标范围:1、汽轮机及附属系统、锅炉及附属系统所有设备、除灰除渣及附属系统所有设备、脱硫脱硝及附属系统、吹灰系统管道(含吹灰器本体)、化学水处理及附属系统所有设备(含化学制水系统单件重量≥25kg化学药品的搬运配药、脱硝系统尿素单件重量≥40kg的搬运)、安全文明设施的所有保养、生产区域照明的维护和消缺;7台空压机及全厂压缩空气系统、输煤及附属系统、热网供热系统(含厂内及厂外35公里热网管道及60座换热站及附件、主干线、支干线、干线管道、井室、管道、阀门、补偿器、用户端阀门及附属设备的巡视和维护等;日常消缺所需保温拆除及恢复、脚手架搭拆业务;全厂消防水、全厂消防喷淋水,包括以上系统的地下管网部分和综合管架上的所有设备。负责所有全厂安全阀的拆装(不含检验)。生产区域的栏杆、扶手、平台、钢结构的保养检查维护;
2、本项目包含生产区域所有新增、技改后的设备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包含生产厂区单个项目5万元以内消缺性沟道开挖回填、小型修缮刷漆,构筑物、门窗及附件的修缮、设备系统标识标牌的修复更换。。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伊宁能源公司主辅机及热网日常检修维护外委服务(三年)(CHDTDZ006/23-QT-007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伊宁能源公司主辅机及热网日常检修维护外委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合同业绩,业绩需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1)火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
(2)火电机组等级检修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2 10:09到2026-01-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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