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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辅助服务
公告标题:
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辅助服务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辅助服务招标人为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辅助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为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包括新建城口县第二水厂和现状邱家湾水厂技改。新建城口第二水厂规模近期2万m³/d,预留1万m³/d水厂预留用地;新建2万m³/d的净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新建原水输水管DN600-1440m,新建配水管DN600-720m,DN300-150m。邱家湾水厂技改包括将重力式无阀滤池拆除后新建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新建5万m³/d的泥水处理系统(与新建第二水厂共用),改造斜管沉淀池和综合加药间,提升厂区整体风貌等。

2.2招标范围:

(1)辅助我公司开展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的相关辅助工作,包括新建第二水厂的辅助设计和邱家湾水厂的改造辅助设计,具体涉及的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自控工程、绿建工程、景观工程等工程设计中的部分辅助任务。

(2)配合我公司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方案汇报,初步设计评审等任务中的相关辅助工作。

(3)合同签订后积极配合我公司开展本项目设计任务中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协助我公司在2个月内辅助完成本项目通过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2个月内协助我公司完成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

(4)配合我公司开展本项目后续的施工服务中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服务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业绩要求:近4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有1项工程类设计或咨询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净水厂工程、污水厂工程、建筑设计工程、给水管网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排水管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业绩。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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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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