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炼油一部脱硫脱碳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6-01-017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脱硫脱碳剂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脱碳剂(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采购物资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17万吨/年催化干气C2回收装置使用的脱硫脱碳剂,资金(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属于自愿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最高限价:12.96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站或买方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付款(中标产品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首次付款需凭使用(试用)合格报告作为依据。使用单位应于使用后6个月内出具使用(试用)报告,若使用后6个月使用单位仍未出具使用(试用)报告,则视为使用(试用)合格),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产品质量保证: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炼油一部
项目负责人:胡明珠 联 系 方 式:0459-6756724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孙鹭鹭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脱硫脱碳剂 |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12 |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17万吨/年催化干气C2回收装置脱硫脱碳剂采购技术要求》。
如技术要求与方案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方案内容为准。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要求
本次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协议到期后或协议数量执行完毕自动终止。卖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库存未使用货物提出进行返厂,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买方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只允许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25年化工催化剂、助剂(定商定价13个品种》(公告编号:2025-01456)中《13020923脱硫溶剂(MDEA通用型)》包的中标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提供投标产品标准。
4.提供投标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5.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脱硫脱碳装置(或单元)中成功使用1例(含)以上的业绩表,提供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6.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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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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