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通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WZ20260119068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通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 号)及《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太仓站等11座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地处既有南通站西侧,站房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12.36亿元。本项目已于2025年1月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
2.2 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同类产品(风冷热泵冷水机组)在国内铁路、机场或地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该合同主体为投标人,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最终用户单位(设备运营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须盖单位章,部门章无效)。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CMA 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第 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 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GB/T18430.1-2024))出具的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风冷热泵冷水机组)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具有 CMA 标识),检验报告中产品制冷量不低于本次招标物资最大制冷量。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 风冷热泵冷水机组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风冷热泵机组中的压力容器生产商持有的有效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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