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6宁庆气井用起泡剂消泡剂框架111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A503-WZ71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6宁庆气井用起泡剂消泡剂框架111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门油田2026宁庆气井用起泡剂消泡剂框架11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宁庆作业区气井用物资。
本项目招标为物资采购,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A14大类,共计2项780吨,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物料组 |
物料描述 |
单位 |
预估数量(吨) |
最高单价(元) |
最高限价:单价×数量(元,含13%增值税、运杂费、装卸费、本批次第三方检测费(含有机氯检测费)落地交货价) |
执行标准 |
| 1 |
A14011203 |
采气用起泡剂氧化胺类(采气用泡沫排水剂 氧化胺类) |
吨 |
460.000 |
10735.00 |
4938100.00 |
按技术规格书及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标准执行 |
| 2 |
A14011701 |
采气用消泡剂有机硅类 |
吨 |
320.000 |
9379.00 |
3001280.00 |
按技术规格书及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标准执行 |
| 合计 |
780.00 |
|
793.93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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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采购执行量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2 最高限价及组成:最高限价:793.938万元,设有招标最高单价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以上价格均含13%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到货该批次第三方检测费及有机氯检测费等落地交货价。
2.3报价要求:投标总价合计报价,投标报价中单价报价不得超最高单价、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王乐井乡边记洼村环庆采油厂王乐井库。
2.5合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7.03.31。
2.6交货期:收到批次发货通知后 20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2.7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为中石油云梦泽平台(www.ymzec.com)库内供应商,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云梦泽(www.ymzec.com)中状态须为正常①供应商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②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选商活动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化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名称代号必须包含:“采气用消泡剂”、“采气用起泡剂”字样,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规定的认可标准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6个月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含有机氯检测项目:不含有机氯)。并对标的物不含有有机氯成分做出承诺(提供对应承诺书)。
3.6业绩要求
近2年(截止开标当日最近的24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或最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取得验证码和报告编码,并提供查询截图。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物资类“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拟供产品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或被列入但已复查合格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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