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533-WZ0093-01
本招标项目云南石化2026年催化裂化装置用硫转移助剂代储代销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石化2026年催化裂化装置用硫转移助剂代储代销采购。
2.2 项目概况:
云南石化1300万吨/年炼油,2026年催化裂化装置用硫转移助剂,按照我公司提供的的技术指标执行,交货地点云南安宁市草铺镇,预估数量177吨,预计金额486.75万元。采购模式为代储代销采购,根据买方实际出库数量办理结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026年催化裂化装置用硫转移助剂,暂估数量177吨。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条件落实情况
(1)项目已获审批或核准。
该项目需求计划已完成审批。
(2)资金已经落实。
项目费用已完成审批。
(3)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已经确定。
2.5合同估算金额与限额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486.75万元(含税单价27500元/吨),含税单价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6计价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暂估总价。
2.7交货时间: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或合同数量全部履行完毕为止,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本合同履行完毕。
2.8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安宁市草铺镇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2.9投标报价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吨) |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吨) |
含税总价(元) |
| 1 |
催化硫转移助剂 |
|
177 |
13% |
|
|
| 合 计 |
|
|||||
注:投标人应按上表格式详细列报供货范围内的所有附件的明细清单。
2.9.1补充约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约定增值税税率如与法律法规不符,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原则,遵从法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重新计算确定合同价税合计金额。
2.9.2报价中应含有运费、增值税、装车费、检验费及保险等相关费用的综合单价,并实行一票结算。
2.9.3总价=单价×数量,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时,按单价计,大小写不一致时按照大写计。
2.9.4卖方必须按照买方要求提供详细的产品技术资料
2.9.5到货须执行云南石化HSE的相关要求
2.10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一)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制造商,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对应的分类编码(A15020621 催化硫转移助剂),且产品状态为正常。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存在行贿犯罪(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截图。
*3.3.2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5年度(若2025年度未出具,则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进行审计;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1份及以上,累计数量不小于100吨(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投标人须列出业绩统计表,说明用户名称、使用装置、产品型号、合同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附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产品使用(试用)合格的证明文件(用户出具的相关文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6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
*(二)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本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为否决项,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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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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