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电建地产·长沙·卢浮原著项目股东合作协议合同纠纷案法务服务(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电建地产·长沙·卢浮原著项目股东合作协议合同纠纷案法务服务
1.2采购人: 中国电建地产长沙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已全部竣备交付,由于股东合作协议合同纠纷,进行法务委托代理。
1.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代为提起诉讼申请;(2)推动财产保全;(3)推动诉讼进程;(4)参与甲方一与对方的谈判及和解;(5)根据案件进度为甲方一提供法律建议;(6)推动法院强制执行进程。(7)诉讼方案出具、结案报告编写、案件资料归档及各阶段进程汇报等全过程法律服务。
2.2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3服务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标段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无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1.1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应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若报价人为企业法人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报价人为其他组织则提供相关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1.2财务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2024年三年财务报表(若报价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3.1.3业绩要求:报价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在进行或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完成或正在实施中的类似诉讼案件代理业绩)至少1个(业绩证明应包括对应合同复印件(提供以上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至少应包含首页、签章页项目服务内容)。
3.1.3信誉要求:(1)报价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 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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