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91-CSZX-G2025-0005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6年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40万元(每吨单价报价不得超过300元) 采购需求: 经开区2026年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3、投标人须持有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处置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中能处理的污泥种类中要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4、投标人须具备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能力,处置范围包括: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代码462-002-S90:接纳部分工业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处置能力需获得当地污泥处置主管部门许可,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通过。(提供系统网页截图及承诺书)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四)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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