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6J5-FG0067
一、采购条件
受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方式采购通山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项目所需的湿喷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合同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上水库主坝工程、上水库副坝工程、库岸防渗及防护工程、上水库进/出水口工程、场内永久道路工程、建筑与装修工程、施工及永久供水工程等。上水库位于黄沙河支流——大幕溪上游,坝址集雨面积1.23km2,正常蓄水位726.50m,相应库容为847.1万m3,死水位700.00m,相应死库容为70.8万m3,蓄能发电调节库容776.3万m3。上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由主坝、副坝、库岸防渗及库岸防护等部分组成。
上水库主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731.00m,最大坝高74.00m,坝顶长度340.00m,坝顶宽度9.00m。坝顶上游均设L型挡墙,墙顶设置景观防护栏杆,防浪墙底高程728.50m,墙底高于正常蓄水位2.00m。大坝上下游坝坡坡比均为1:1.4,大坝下游在高程696.00m布置压坡平台,696.00m以上坝坡采用网格梁植草护坡。沿压坡体底部设置排水区。大坝上游高程694.00m以下设铺盖压重,铺盖顶面宽度9.00m,铺盖上游面坡比为1:2.0。
2、采购范围:本次招标为整体招标,本次采购项目单价包括设备生产的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第三方检测试验、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培训交底等)、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其他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确定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到货时间 |
备注 |
1 |
湿喷机 |
折臂式,30~40m' /h,工程底盘轮胎式 |
台 |
1 |
暂定2026年3月20日交货一台,2026年7月10日交货一台,根据需方工程进度及书面发货通知 |
(含空压机)详见技术文件 |
2 |
湿喷机 |
伸缩式,30~40m' /h,工程底盘轮胎式 |
台 |
1 |
(含空压机)详见技术文件 |
注: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上述设备的技术参数表、主要配置及参数,并注明品牌,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视为无效报价。
4、交货时间:暂定2026年3月20日交货一台,2026年7月10日交货一台;按甲方下达的供货计划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乙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湖北省通山县黄沙铺镇大幕水库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项目工地。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文件》,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附件:技术规范要求。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如使用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承兑及电子承兑)支付,需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如使用超过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承兑及电子承兑)支付,按汇票交付日至汇票到期日减90天利息,计息利率按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贴现利率计算。
7.2到货付款:付款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供应期内设备到货,供方按照买方确认的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书、说明书、设备技术图纸进行确认后,开具正式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
设备出厂前付出厂设备价格20%作为出厂款,设备到达现场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60天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额50%作为到货款。由乙方出具的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和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合同履行完成后90日内支付至挂账金额的97%,货款的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自合同履行完成当月起算。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质保期24个月满后30日内一次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能力证明;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明;在国内工程项目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供货纠纷;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以上须出具承诺书)。若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认证证书需上传,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属于非强制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提供说明资料)。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与之签订有长期销售合同,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价禁入期间。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询比报价。
7、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报价,获得制造企业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它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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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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