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2026年1月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为9.83亿元,项目用地位于樱花南路与迎宾大道交口以南至园区一路(含人民公园用地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17655㎡(其中人民公园用地51557㎡,生态停车场用地61498㎡及预留安置区87400㎡)。项目净用地面积117200㎡,总建筑面积13440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4400㎡,地下建筑面积10000㎡,建筑占地面积46500㎡。项目包含樱花南路两侧商业街规划建设项目、人民公园景观提升项目、樱花南路延长线建设项目共3个子项目。
项目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有检测合格报告。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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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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