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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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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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1 | |||||||||||
| 2、项目名称:义马市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59,600.00元 | |||||||||||
| 最高限价:359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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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义马市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次)A包拟采购(新能源皮卡工具车2辆)所有车辆须包含首年保险,车辆上牌(不需要上牌照的特种车辆除外),车辆购置税,增值税发票,乙方需要负责交货、卸货以及运费保险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国债资金+本级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5.4、质 保 期:新能源整车质保三年,三电(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质保八年;非道路移动车辆(新能源)整车质保两年,三电(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质保五年;非道路移动车辆(燃油)整车质保一年; 5.5、交货期:30日历天;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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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相关网站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査询时间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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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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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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