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6-10666
项目名称:湛江海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湛江海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1项
负责采购人车辆的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配件更换和其他伴随服务、维修救援、免费代办年审、24小时应急服务、车辆保洁服务等相关工作。
注: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用完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通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机动车维修经营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等经营业务且为二类维修及以上)(备案证明材料需提供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dlysjg.td.gd.gov.cn/dlysw/app)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3.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彼此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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