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CGZXEB202601160397
1.采购条件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轨吊用电源装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单轨吊用电源装置
2.2 采购数量/估算金额:一批
2.3签订框架协议:是
2.4定商、定价:否
2.5统采分签:/
2.6 主要技术要求:
2.6.1执行标准:MT/T334-2008《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MT658-2011《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等相关最新国家、行业标准。
2.6.2资证要求:自有有效整机煤安证
2.6.3主要技术参数:1.额定电压:336V,电池容量:550AH,蓄电池数量:168个;2.所投产品须符合MT/T334-2008《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MT658-2011《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等相关最新国家、行业标准;3. 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2.7 交货地点: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矿仓库。
2.8 交货期:按送货单要求执行
2.9交货方式:送货制,在将物资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10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进账后第3个月支付50%货款,第11个月支付40%货款,余款10%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款。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未能解决的,质保金不予支付。
2.11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为本次所投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源装置的生产制造商,所投产品须提供自有有效煤安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合同金额≥30万元的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源装置的客户供货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除提供文本扫描件外、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信息,业绩累计金额以发票累计为准,未附对应合同发票扫描件的不得分。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发票要求:①开票日期须为响应(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③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响应(投标)截止当日不足60日,该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6年1月20日1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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