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5〕2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5〕2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世纪常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盛池镇、石佛镇、石湍镇、高寺镇、双河场乡、东山镇、宝林镇、良安镇、金顺镇、南塔街道、劳动镇、龙门镇、回澜镇。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在乐至县1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八角庙水库水源地、朝阳水库水源地、简家河水库水源地、猫儿沟水库水源地、猫儿寨水库水源地、棉花沟水库水源地、十里河水库水源地、油房河石河堰水源地、岔岔河水库水源地、黑堰塘水库水源地的保护区建设标识牌530块、隔离网12987米(新建8982米、修复4005米)、电子围栏10209米,规划利用4个水库管理站现有空置站房作为应急物资储备库。
2.3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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