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春分公司环境污染物清理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分公司环境污染物清理项目项目编号:TC269W00Y
招标人:长春输油气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长春分公司所属各单位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需对各作业区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沉淀污泥、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进行处置,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要求标准。
2026年长春分公司环境污染物清理项目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19 2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22 22: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23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对分公司2026年长春南作业区、长春北作业区、四平作业区、吉林作业区、梅河口作业、松原作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拉运、固废及危废拉运与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每月至少清运一次,夏季每月不少于两次;如站内产生量较多,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清运,确保环境卫生与安全环保要求落实到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有HW08(900-201-08、900-210-08、900-217-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HW09(900-007-09)、HW12(900-299-12)、HW36(900-031-36)、HW49(900-041-49、900-042-49)类处理资质,并且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模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
(2)响应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类别包含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别或有合作的承运单位(有合作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承运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类别包含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别,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合作合同扫描件。
3.业绩要求
响应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危废处置相关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承揽范围,响应人须补充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验收文件;否则业绩无效;提供扫描件。
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响应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响应人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响应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及2025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响应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5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响应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响应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
5.人员要求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工作,作业期间全程进行监护,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相关工作。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8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驾驶员资质:运输驾驶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押运员资质:运输押运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6.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入响应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注:上述(1)-(5)项以评标时评审小组在相应网站及采购人提供的失信行为处置名单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未在有效期内的按照未被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响应将被否决。
(6)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响应将被否决)。
特别提醒:请响应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网址:https://www.cneptp.com/index,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响应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7.其他要求
(1)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