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上海19号线20标项目盾构砂浆、清水混凝土、泡沫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上海19号线20标项目盾构砂浆、清水混凝土、泡沫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ZTJ1909JC-2026-004

1.招标条件

1.1采购条件:新建上海19号线标段由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负责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土建20标项目经理部已具备盾构砂浆、清水混凝土及泡沫混凝土采购条件,现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其对所需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该项目位于上海宝山区,一站两区间,呼玛路站为地下四层岛式车站,一二八纪念路站~呼玛路站区间、呼玛路站~江杨南路站区间均为单洞单线隧道,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双线总长1942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盾构砂浆BJ-01包件报价人必须满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生产商,不接受贸易商投标。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数量的充足生产能力,拥有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相关材料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生产商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附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表以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投标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份以上近三年(2023年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且相关检测技术指标应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有2023年1月至今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股份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2 BJ-02(清水混凝土)包件投标人必须满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投标人须为生产商,不接受贸易商投标。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数量的充足生产能力,拥有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相关材料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投标生产商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附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表以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投标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份以上近三年(2022年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且相关检测技术指标应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5)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股份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2.3 BJ-03(泡沫混凝土)包件投标人必须满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投标人须为生产商,不接受贸易商投标。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数量的充足生产能力,拥有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相关材料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生产商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附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表以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投标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份以上近三年(2022年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且相关检测技术指标应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5)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股份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百铁路项目自动监控量测技术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下一篇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沙科创中心房建项目预应力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推荐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