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片区-清城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之路面改造工程(东片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
清远片区-清城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之路面改造工程(东片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本招项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城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之路面改造工程(东片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以供项目使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清远市清城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面拓宽工程:对旧路面进行挖除重铺、路面拓宽,改造 后路面宽度为3.5米至7米,建设总里程12.601公里,包含7条线路,其中独 树至湖洞5.34公里;迳一至大方田水库改建里程0.6公里,C221积余至包装 城0.6公里,Y167连石至联岗1.7公里,高新区至联岗2.563公里,新桥至丫 计山0.778公里,石板至中山村改建里程1.02公里。“坡道改平”工程:对15处国道G240线、G107线、G355线与乡村公路 平交的路口进行“坡道改平”改造提升,减缓平交路口坡度。绿化和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对路面改造线路的安防和绿化设施进行提 升改造,主要包括种植行道树,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沿线护栏、示警柱等。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交付地点:清城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之路面改造工程(东片区)项目施工现场。
3.1.1投标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供应业绩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或取得生产企业授权资格的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临近有效期的应提供相关续期等证明资料。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能提供标的物应在一年内经国家权威机构检验合格(盖有CMA印章的检验报告)或经当地质监站检测合格的报告;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需提交近三年财务情况;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商在2023年以来至少1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房建、桥梁或市政工程项目的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3.5 投标人必须在进入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后,按“信息维护→ 供应商信息补充”路径如实、准确、全面(带红星号或不带红星号项目都必须)完成信息补充,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结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21时至2026年1 月24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清城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之路面改造工程(东片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项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城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之路面改造工程(东片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以供项目使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清远市清城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面拓宽工程:对旧路面进行挖除重铺、路面拓宽,改造 后路面宽度为3.5米至7米,建设总里程12.601公里,包含7条线路,其中独 树至湖洞5.34公里;迳一至大方田水库改建里程0.6公里,C221积余至包装 城0.6公里,Y167连石至联岗1.7公里,高新区至联岗2.563公里,新桥至丫 计山0.778公里,石板至中山村改建里程1.02公里。“坡道改平”工程:对15处国道G240线、G107线、G355线与乡村公路 平交的路口进行“坡道改平”改造提升,减缓平交路口坡度。绿化和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对路面改造线路的安防和绿化设施进行提 升改造,主要包括种植行道树,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沿线护栏、示警柱等。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交付地点:清城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之路面改造工程(东片区)项目施工现场。
2.2.4 本次招标为1个包件共15132.22m³,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供应业绩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或取得生产企业授权资格的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临近有效期的应提供相关续期等证明资料。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能提供标的物应在一年内经国家权威机构检验合格(盖有CMA印章的检验报告)或经当地质监站检测合格的报告;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需提交近三年财务情况;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商在2023年以来至少1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房建、桥梁或市政工程项目的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3.5 投标人必须在进入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后,按“信息维护→ 供应商信息补充”路径如实、准确、全面(带红星号或不带红星号项目都必须)完成信息补充,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结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21时至2026年1 月24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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