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5-2026-00018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东引运河流域非工业区源头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54,779.2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桥头镇东引运河流域非工业区源头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354,779.2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东莞市桥头镇东引运河流域非工业区源头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54,779.26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整体移交至服务单位之日(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委托运营确认表》确定的委托运营日期为准)起3年。服务期间如市政府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全市污水管网“一张网”政策(或相关新政策),采购人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服务单位不得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运营维护维修服务费用结算至本合同解除之日,运维服务项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影本,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桥头镇东引运河流域非工业区源头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桥头镇东引运河流域非工业区源头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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