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十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5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十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的序号4,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付款进度安排”中由“1、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自收到上述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变更为:“1、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自收到上述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2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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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