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采购公告
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7标项目声屏障工程
(采购编号:ZSWJ-CQGDJT17-声屏障专业分包-[2025]-001号 )
- 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7标项目声屏障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该施工 分包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法
询比采购 竞价采购 谈判采购 直接采购
-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2.1.1项目概况
17号线一期工程位于高新区,线路起于大学城站,终于石家院子站,线路全长13.888公里,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0座,均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1.961公里(大学城中路站~彭家院子站),最小站间距1.073公里(虎溪站~思贤路站),平均站间距1.444公里。设换乘站6座,分别与1号线、7号线、15号线、19号线、27号线和C4线实现换乘。本工程新建大学城中路主所一座,控制中心设在江北控制中心。一期工程设曾凤路车辆段一座,占地约23.2公顷。
2.1.2采购范围
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7标项目范围内的声屏障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本标段采购人响应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等要求,包含不限于完成声屏障基础混凝土浇筑、预埋件制安、声屏障钢结构制安、声屏障板材制安等一切满足采购人、设计要求相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本标段采购人响应人应完成的辅助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满足完成声屏障施工的临时设施、安全投入等内容。
(3)配合工作: 需与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7标项目范围内其他专业交叉施工配合,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2.2项目计划工期:本标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1 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026 年 7 月 28 日完工,计划工期共 149 天。
2.3建设地点:位于 重庆市高新区 。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质量要求:(1)各项目单元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100%,土建工程优良率≥90%。(2)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不留工程隐患。
安全目标:安全标准达到国家、政府、甲方相关安全、文明、环保及绿色施工标准。
2.5其他 无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业绩具体指 近三年完成或在建声屏障业绩3项,且合同含税金额大于500万元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具体指担任过1项声屏障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5)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6)其他要求: 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纳入采购人及股份公司受限供应商且在受限期限内的。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后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被纳入电建集团或水电五局受限供应商,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⑤近三年内有过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
⑥被列入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⑦其他禁止情形: 无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相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相应文件均无效。
- 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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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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